亲属移民里的“孩子“超龄问题
A女士的父亲是美国公民,在2004年父亲给他女儿(主受益人)及女儿家人(附属受益人即先生,长子,次女)递交I-130的申请(美国公民申请成年子女F3),申请时长子是12岁。现在A女士和先生以及次女都已顺利移民美国,只有长子留在原来国家无法和亲人团聚。

事情经过:2004年申请递交后,在6年后的2010年他们的I-130亲属移民申请在移民局获得了批准。由于父母申请21岁以上的子女以及子女家人是有排期的,所以即使获得移民局批准,也要等排期。又过了4年,在2014年他们收到签证中心NVC的通知,告知排期已到,可以去支付签证的费用和递交相关文件,然后签证中心就会安排面试。但是他们发现在通知书上并没有长子的付费信息。A女士马上与签证中心联络,在与签证中心沟通长达两年后,A女士被告知她需要直接与当地的领事馆联系,终于让他们等到了一个答复,“您可以带上您的长子来面试”。但事情并没有在这里结束,在2016年12月领事馆面试的时候,他们被告知全家其他人都获得了签证,但是长子未能获得签证。长子被拒签的原因是:孩子24岁,超龄了!
如何计算孩子是否超龄?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CSPA)是为了避免在等待排期过程中为孩子超龄而出台的法案。 根据CSPA,”孩子“年龄计算方法如下(1)申请人要先确定孩子在排到签证名额的时候年龄是多大;(2)然后减去I-130审批等待时间。A女士的长子在2004年递交时是12岁,I-130在2010批准,到有签证名额的时候是2014年,当时他的真实年龄是22岁,减去I-130的6年(2004-2010)审批时间,所以他在面试时CSPA的年龄是16岁,并没有超龄!

CSPA还有一个重要规定,就是孩子必须在签证名额排到之后一年内继续完成在签证中心的申请。
用CSPA分析以上案例,有几个问题:1. 签证中心在发出付签证费通知时计算错误而未包括长子的付费单; 2. 领事馆面试时再次计算错误(或者根本未计算)而拒绝给长子发签证。3. 长子面试签证被拒时,已经超出签证名额排到时间两年。
CSPA除了在应用在亲属移民类孩子的超龄问题,也应用在职业移民类(比如EB-5)。CSPA的错误计算年龄的这种例子非常常见,签证中心和领事馆如果发生了这些错误,申请人要及时联系律师采取行动纠正错误,否则一年时间过后,会变得无法处理或者处理难度大大增加。
注:本文的版权是由美国KLC联合律师事务所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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