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投资类移民签证的比较

浅谈EB-5,L-1/EB-1 C 和E-2/EB-5

今年的美国移民政策有很多变数,有的在意料之中,更多的在意料之外,甚至令人堪忧。川普的移民新体系的提案,如果通过并执行,会全盘打乱美国现有的移民系统,绝大部分的申请人将不再有机会拿到绿卡。“移民需趁早”,这句话描述现在的形势最为恰当。今年以来,非移民签证的F-1,B1/B2,H-1B,L-1在移民局审阅,外国领事馆面试,以及美国海关入关这几个环节上,都受到非常严格甚至苛刻的对待。幸免的是移民签证中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的家庭类移民的审核目前还很顺利,甚至包括孟加拉国,叙利亚等伊斯兰教国家也未受太大影响。但是大多数申请人无法满足亲属移民的条件,只能考虑职业移民。此文通过对几种最常见的职业移民(投资类)的比较,试图给申请人一个比较全面的知识背景介绍。

EB-5 投资移民

EB-5投资移民的要求是申请人将最低投资金额100万美元(高失业区和偏远地区为50万美元)投资到美国的企业中去,新增加10个就业(直接或间接)。可以以贷款方式投资到区域中心的项目里去,也可以是以股权的方式入股到自己或和别人合作的生意里面。区域中心的EB-5计划是临时计划,到期是需要国会投票延期,否则自动停止。最近一次临时延期到2017年12月中旬。直投的EB-5计划是永久法案,除非国会采取主动要求停止该法案,否则这个法案不会自动停止。

EB-5计划分临时绿卡和永久绿卡两个阶段。临时绿卡时一般是审核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意向和可行性。临时绿卡得到两年内申请永久绿卡。永久绿卡阶段要证明10个新的就业(直接或间接)已经创造,并且投资资金还未撤出。

EB-5计划对于申请人几乎没有职业或商业背景的要求,可以是学生,家庭主妇,退休人士。也没有学历和语言要求。只要可以证明100万(或是50万)美元的合法来源,并且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就业人数的创造,一般都可以通过。

由于EB-5对申请人的要求比较低,并且通过率高,近几年来都是中国投资人的首选。也正是由于中国投资人对EB-5的需求迅猛增加而签证数量却还是保持在1万个,2015年8月开始首次出现对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的签证排期。两年来这个排期有增无减,虽然现在对排期到底有多长有不同说法,根据目前现有的数据对将来推测,一般认为是在从首次递交I-526申请开始要经历7年甚至更长时间。

由于EB-5计划的排期过长,很多申请人的孩子到拿签证时会面临超出21岁而无法和父母一起申请的尴尬局面。因此中国申请人在探索其它途径以便达到快速来美的目的。

L-1/EB-1C

L-1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跨国外派,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最常见的是中国(或第三国)母公司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外派母公司的高管人员来管理美国的分公司。分公司可以是母公司全资新成立的公司,也可以是和美国当地的公司合作成立新公司或入股并继续原有公司。

L-1新公司,对于首期资金没有特别要求,一般10万美元就可以。但是L-1新公司签证只一年有效期,需要在1年内递交延期申请。在延期申请时需要证明公司业绩和首次递交的商业计划书相符,有业绩,并且有聘用合格的专业人员。L-1高管签证最长可达7年。7年之内必须转为绿卡。

L-1签证,不论是新公司还是已经在运营的公司,对于母公司以及L-1高管都有严格的要求。一般来说,母公司不能太小,L-1高管要在母公司里担任一年以上高管职务。虽然母公司不一定是大型上市公司,但是公司规模太小,移民局可能会认为母公司的实力不足以外派高管开拓美国市场。

L-1对于高管的职务要求很严格,管理的美国公司员工必须是专业人员,不能是一线员工。虽然对于雇佣专业人员的人数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认为要多于五个。和EB-5相比较,EB-5的就业人数可以是一线员工,区域中心项目里的就业还可以用间接就业人数,有时候一个全职员工都不需要证明。在这点上L-1难度要大很多。

L-1高管申请一般在3-6个月内可以拿到签证入境美国,受益人和配偶及21岁以下孩子均可以同行。一年之内延期另外两年,之后根据公司业务进展情况进行绿卡申请。

L-1高管签证的优势在于审批速度快,对于希望孩子可以尽快来美国读书的申请人很合适。但是对于母公司和高管本人门槛较高。首次签证虽然可以快速拿到,但是一年后要符合延期的要求并非易事。L-1虽然表面上没有初始投资金额的要求,但是雇佣专业人员的工资加起来动辄也要几十万美元。几年下来,办公室租金加上专业人员的工资很容易超出50万美元。

E-2/EB-5

对于很多中国申请人来讲,E-2很陌生,因为E-2是和美国有贸易双边协议的国家的公民才可以申请的非移民投资签证。E-2受益人可以通过投资购买美国已经有的小生意,或者计划开始新生意而获得非移民签证。签证有效期为两年,每两年可申请延期,没有年限,只要生意持续运营,可以一直在美国工作生活。由于中国不在贸易双边协议的国家名单中,中国公民无法直接申请E-2。有些中国公民通过投资第三国,取得和美国有双边贸易协议的国家的公民资格,就可以投资或购买美国的生意,以E-2入境美国。

E-2的优势在于投资金额小,速度快。没有投资金额要求,只要是适合的生意就可以了,一般是在10万美元以上。对于就业和业绩的要求在这三个签证种类里面是最低的,只要雇佣除了自己和家人以外1-2个员工,业绩满足最低要求即可(即:高于只满足自己家庭需要)。

E-2在申请后一般6个月内可以在领事馆面试拿到签证,之后可以携家人来美读书工作生活。

E-2对于申请人的要求很低,适合于要尽快来美的申请人,无需太多资金,也无需创造很多员工,对于业绩也没有太高要求。总体来说是比较容易获得并维持的签证。

需注意的是和前面两个类别不同,E-2无法直接申请绿卡, 只能通过增加投资金额和增加雇佣全职就业的方法来满足直投EB-5的要求,通过转换成EB-5来申请绿卡。

注:本文的版权是由美国KLC联合律师事务所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最新动态

 

关键词:

No tags yet.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