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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安全局调查移民局前负责人Mayorkas的立案调查报告

2015年3月24日报告

美国移民局多名职员状告移民局前负责人Mayorkas,对其在EB-5项目的不合理过多干预的做法表示不认同。主要是针对三个区域中心及项目的的审批结果的干预,使得这些项目的审批结果受到不应该的反面影响。国土安全局调查处因此立案,做出了99页的调查报告。

1. LA Films 区域中心。美国最大的区域中心的发起人CanAm公司在2008审批通过该区域中心,欲筹集EB-5资金, 在洛杉矶投资制作电影。一共四组项目,分别计划给影视制作公司狮头(Lions Gate),索尼,华纳兄弟提供资金,来创造就业。涉及的EB-5投资人可能有近600人。问题在于这些影视公司并未给该区域中心明确的要使用其资金的认可书(commitment letter),就是说EB-5资金没有一定会投放到这些制作电影的项目的保证,因此不能产生新的就业。如果资金未被这些电影项目使用,即使I-526或批准,在I-829阶段也不会通过。移民局签于此原因对这些申请拒签。

2. 拉斯维加斯区域中心。SLS是2013年初在拉斯维加斯的大型酒店及赌场项目,投资人250名。由于银行给此项目贷款要求必须满足一些前提,包括该项目必须在某一时间段前得到I-526批准,该项目方要求移民局加速审批速度。但由于该项目有租客就业(tenant occupancy)的问题,并且加快审批只是在非常少有的情况下才会予以批准,因此移民局认为不符合快速审批的条件。

3. Gulf Coast Funds Management 区域中心。该区域中心成立之后,提出四次修改,要求扩大区域中心地域和项目范围。提交的项目是制造电子车的项目。该区域中心给投资人提供五年后保值的股票权益,投资人在项目里面也没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商业计划书不切实际,可行性不高,TEA也没有论证,声称的就业人数却非常之多。因此移民局拒绝了该项目的申请。

以上三个区域中心的项目在移民局的审批结束后,作为移民局负责人的Mayorkas却直接干预,要求重新审案,作出相反的决定。此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因此多名移民局职员提出向调查处提出调查要求。

虽然这是个负面新闻,但却让我们对EB-5项目的公开,公平更有信心。不论身居何职,都没有权利凌驾于审核标准之上。投资人不要相信某个项目会因为是政府参与,或者是大型公司参与,或者某些身居要职的人参与便会有不同结果。这些对项目的成功几乎没有影响。最关键是要把关项目条款,认真审阅文件,理智选择可靠的项目。尤其是一些超大项目,由于涉及很多投资方,审阅文件时更要谨慎。

注:本文的版权是由美国KLC联合律师事务所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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